-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的通知2024-08-02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九批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2024-03-14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03-12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2024-03-07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冠脉支架类、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执...2024-03-01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2024-02-22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集采第七批第二采购年度、湖北中成药联盟(第一批) ...2024-01-09
- 关于印发《海南省支持创新药械 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024-01-05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2023-12-25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23-12-22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省医保局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省医保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4.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信息;
5.省医保局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省医保局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省医保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省医保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省医保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省医保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医疗保障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及其实施情况;
12.省医保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3.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采取门户网站公开的形式,省医保局门户网站:(https://ybj.hainan.gov.cn/),微信公众号: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及相关处室查阅。
2.办公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副楼5楼。
3.咨询电话:0898-65900682。
4.政府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
5.省政府办公室要求的其它公开渠道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省医保局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规定的省医保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省医保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关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综合处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
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副楼5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98-66531851;0898-65900682 传真:0898-66531801
邮政编码:570203
互联网联系方式(电子邮箱):hnsybjxxgl@163.com
(二)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
申请人登录海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海南省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邮政寄送时请在邮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综合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承办处根据情况提出初步答复意见,局综合处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由局综合处统一答复申请人: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省医保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省医保局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8.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上述第7项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省医保局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告知申请人不予提供;
9.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0.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省医保局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告知申请人获取的途径。
11.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12.省医保局对符合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自登记之日起算);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四、编排体系
省医疗保障局在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
(1)目录分类: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机关简介、公示公告、政府采购、预算/决算等类别。
(2)信息编排:设有标题、索引号、字号、发布日期、成文日期、正文、发文机关、分类等八类
-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2020-04-16
标题检索
|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4-01-31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3-01-31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2-01-29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01-21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0-01-22
-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2024-01-30
-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2023-01-29
-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2022-01-28
-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2021-01-20
- ·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政府网站年度报表2020-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