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2026年5月18日,国家医保局专项飞行检查组对海南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万宁万城光明分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按处方销售处方药;二是执业药师未在岗销售处方药;三是视频监控缺失;四是针对生活用品未悬挂非医保标识。根据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组移交问题线索,万宁市医保局于次日对该药店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核实确认,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6年度)》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海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琼社保发〔2025〕17 号)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一是解除该药店医保协议;二是对药店负责人医保支付资格记 12分处理;三是责令追回违规费用,并支付违规金额30%的违约金;四是将执业药师未在岗销售处方药问题线索,依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二:2026年5月20日,国家医保局专项飞行检查组对海南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万宁市人民中路三分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存在两项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执业药师未在岗销售处方药;二是使用他人医保卡结算。根据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组移交问题线索,万宁市医保局于次日对该药店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核实确认,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海南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经办规程》(琼社保发〔2025〕17 号)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一是中止医保服务协议 1 个月;二是对药店负责人医保支付资格记 3分处理;三是将执业药师未在岗销售处方药问题线索,依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案例三:2026年4月15日,东方市医保部门对东方市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发现东方黄振药品超市存在多项医保履约不规范、内部管理疏漏等问题,且未及时落实整改求。违规如下:一是执业药师在岗及处方审核管理不规范。该药店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期间违规销售医保处方药的情况,且对应医保处方药品的处方单无执业药师签名,未严格落实处方药审方核验制度,医保处方日常管理存在疏漏。二是视频监控运维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报备。该药店监控存在异常问题,无法正常打开、调取监控视频,存在多日监控数据缺失情况。药店出现监控系统故障、数据缺失问题后,未按规定向报备,也不及时修复,不符合医保视频监控管理相关协议要求。三是该药店在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后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工作。依据《海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东方市医保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解除东方黄振药品超市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医保部门郑重提醒广大定点零售药店,通过倒卖“回流药”、空刷、串换、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均是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大数据时代,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无处遁形。各定点药店应以案为鉴,严格依法合规经营,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医保基金滥用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参保人,自觉规范就医购药行为,合规使用医保基金。如发现社会保障卡遗失或被盗刷,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如发现“回流药”相关线索,请主动提交医保等相关部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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