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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联合废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6-04-30 15:22 来源: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各医疗机构:

根据《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8〕80号)相关部署,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已于 2018年划转整合至省医保局。省医保局和省卫生健康委已于 2025年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2024版)>的通知》(琼医保〔2025〕21号),为做好政策衔接,现决定废止《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厅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04〕231号)。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政策解读,按职责由省医保局负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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