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全面提升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能力水平,有力推动我省医疗保障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与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宁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并研究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结果,部署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
二、健全法治体系,规范行政行为
(一)高质量推动医保立法。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今年3月25日审议通过我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两项地方性法规的修订,两项条例的实施细则也已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法制先行,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政策提供法制保障。
(二)建立内部管理机制。严格遵守《海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出台《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管理办法》《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分析研究报告制度》,全面加强我局涉诉应对工作。
(三)建全行政执法制度。出台《海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根据新版行政处罚法制定首违免罚清单,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出台《海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海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进一步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行政执法人员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学习培训。通过领导带头学、处室专项学、个人自觉学、平台一起学等多种学习形式,营造良好法治学习氛围。一是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将《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计划,专题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二是要求各处将法治学习与业务学习深度融合,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成效。三是每名干部利用“法宣云”平台进行个人自学,由政策法规处定期通报学习进度。四是搭设“医保大讲堂”平台。通过“现场授课+视频会议”的形式,邀请省司法厅、海南师范大学等专家学者开展《行政处罚法》《依法行政要求与使命》等专题法治讲座,全省累计参加300多人次。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鼓励新入职的干部积极参与执法资格考试申领执法证件,推进医保执法队伍建设,目前同时通过公共法和专业法两部分考试的干部达到32人,占在编在岗人员比例68%。同时,通过组织行政执法资格专业法考试,促进全省医保系统干部规范行政执法资格,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三)深入开展医保法治宣传。一是在我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设立医保普法专栏,用于发布医保法律法规及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在国家安全、保密等宣传日期间,开展特别法的宣传。二是组织全省医保系统开展以“织密基金监管网 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获得国家医保局通报表扬。全省医保人联合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和医院工作人员走村入户、走街进巷,向医保参保人发放医保知识传单,热心解答医保政策,开展有奖知识问答,在各地人员聚集场所和医保经办机构滚动播放宣传教育视频,公布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渠道,一系列宣传活动,强化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治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全省共发放宣传资料35万份,张贴宣传海报25000张,悬挂横幅1250条,发送短信近100万条,展示宣传展板1400个,利用新媒体对106家涉嫌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进行典型案例曝光。
四、完善治理机制,加强民生保障
(一)医保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一是预拨医保专项基金,缓解新冠肺炎救治医疗机构压力,及时结算、清算有关费用,指导做好方舱医院收费和医保支付等工作。二是第一时间将阿兹夫定片临时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政策执行。三是制定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进一步降低核酸检测价格,明确抗原检测试剂和治疗新冠肺炎新增药品的医保支付范围。四是及时出台助企纾困政策,2022年7月至9月实行缓缴3个月政策,对参保人员分类延长征缴期。五是延长门诊慢特病处方药时长,方便门诊慢特病患者用药。六是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和费用清算,从医保基金中预拨12.78亿元用于新冠病毒疫苗采购,结算疫苗接种费用1.42亿元。
(二)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不断加强民生保障。一是建立全省统一的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比国家要求三年过渡期提前两年完成。截至今年10月,共结算296.4万人次,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5.61亿元,统筹基金支出2.68亿元。已开通普通门诊报销的定点医疗机构2869家,纳入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101家。二是调整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取消每日最高支付限额,降低年度起付标准,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截至今年10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共结算918.58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1.04亿元,统筹基金支出4.3亿元。三是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修订《海南省医疗救助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截至10月,享受门诊和住院的医疗救助共10.11万人,累计支出1.2亿元。四是向省政府呈报《海南省多层次医疗救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社会互助制度政策和工作机制的有效衔接。
(三)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一是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继续加强综合监管,联合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医保中心等对省内7家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案核查;对省内24家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省级飞行检查,首次启动36家村级卫生室省级飞行检查。截至10月,已检查定点医疗机构3054家次,处理定点医疗机构467家次,追回医保基金2.48亿元,行政处罚206.45万元,兑现举报奖励金6.9万元。二是推进智能监控系统落地应用。调整上线应用监管规则502条,实现全方位智能监控,并逐步实现场景监控全覆盖。截至10月,共触发事前提醒23.09万次,提醒违规金额9249.53万元,触发事中预警8.7万次,预警违规金额6191.17万元,通过事后审核查实扣除违规金额900.44万元,全面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拓宽管理约束方法。对接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并联合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开展“三医联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省发改委计划制定出台“三医联动”信用监管制度列入晓明书记“揭榜挂帅”项目任务清单,提请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印发《海南省卫生健康、医疗保障、药品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分别于2022年7月和9月联合第三方开展《海南省“三医联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和《海南省“三医联动”信用立法建议书(医疗保障)》的制定工作。
(五)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助力自贸港建设。一是建立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例会制度,局长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报告,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动解决难点问题。二是出台“政企面对面,服务心贴心”系列活动工作方案。设立首席服务专员制度,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宁担任首席服务专员,并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累计举办企业服务活动9场,参与企业679家,收集问题33个,解决问题30个。三是组织8名干部参加“万名干部下企业”活动,收集企业问题19个,已经解决4个,其余正在跟进,预计年内全部解决完毕。
主办单位: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红城湖办公区(老省委党校)11号楼北侧4、5、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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