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省医保服务中心:
为加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工作,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4版)>的通知》(医保发〔2024〕34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我局研究制定了《海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范本(以下简称:协议范本),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县医疗保障局及时将协议范本转发至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并对协议的签订、履行等加强监督指导,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报告。
附件:《海南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年版)》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5日
主办单位: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红城湖办公区(老省委党校)11号楼北侧4、5、6层
咨询电话:0898-65900682、12345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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