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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国谈创新药品落地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5-01-17 15:13 来源:

各市、县、自治县医保局、卫生健康委、医保服务中心,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和满足临床需求,让参保患者第一时间用得上好药新药,“真支持创新、支持真创新”,在省医保局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医保〔2024〕206号)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国谈创新药品落地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国谈药品快速挂网机制。国谈药品在我省实行全量挂网,协议期内按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直接挂网采购。

二、医疗机构购买使用的国谈药品实行单列预算管理,不纳入当年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范围;国谈药品费用不纳入DRG/DIP相应病组(病种)计算范围。

三、国谈药品适用病种未纳入我省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保障范围,但适合门诊使用的,实行“单独支付”管理,按我省现行医保住院待遇政策执行。

四、加强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管理。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将国谈药品纳入本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目录和外配处方药品目录。对于暂时无法纳入本医疗机构药品供应目录,但临床确实有需求、参保患者(含省外患者)无法通过“双通道”渠道购买的国谈药品,医疗机构应将其纳入临时采购范围,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在一周内采购到位。

五、指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将“双通道”药品纳入报销范围,支持使用基本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覆盖国谈药品的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

六、依托乐城先行区的特许医疗资源与科技创新环境,省医保行政部门协同乐城管理部门设立海南医保数据和乐城真实世界数据应用服务窗口。聚焦科研院所、临床专家以及产业在创新药品落地监测、价值评估等方面的需求,支持一站式数据探查、研究、应用等。

七、鼓励瑞金海南医院、华西乐城医院及省内其他研究型医院,积极开展创新药品真实世界研究,从安全性、有效性等多个维度对创新药品进行全面评价,科学评估创新药品的临床价值并形成研究报告,作为药品使用后再评价等工作的参考。

八、前5名率先使用或使用创新药品量较大的医疗机构(医生),开展用药相关真实世界研究课题的,省医保行政部门给予项目不低于5万元经费资助。

九、省内医疗机构的医生主持并完成创新药品真实世界研究课题,经主管部门验收结题的,视同为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可作为代表性成果之一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具体要求参照《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执行。

十、省医保行政部门联合省卫生健康部门、乐城管理部门搭建医疗、医保和医药企业三方交流平台,形成推进创新药品进医疗机构的“三医合力”。通过分析创新药品使用案例,开展科普讲座、病例分享会和学习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创新药品在全省的临床应用规模。

十一、省医保行政部门牵头组建包含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在内的四方沟通协作平台,通过热线电话、专属邮箱、网络交流平台等形式,实行紧缺国谈药品应急调配,确保及时供应。定期在省医保行政部门官网公布医药机构国谈药品配备信息,方便群众就医购药。

十二、国谈药品采购、配置、使用情况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和协议管理内容。对于因医疗机构自身问题影响参保患者使用国谈药品的,如未按要求召开药事会、未按规定采购(含临时采购)及配备、不配合开具外配处方等,将采取约谈提醒等措施,责令其整改,限期未完成整改的暂停其医保基金结算,直至问题整改完成。

十三、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行为的指导和管理,明确医疗机构按开展的诊疗科目优先配齐相应的基本药物、集采药品和国谈药品;不将国谈药品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以及品规限制、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金额占比、次均费用、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等考核指标范围;督促医疗机构采购、配备和使用国谈药品,确保医疗机构配备的国谈药品品种可满足患者需求。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

先行区管理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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