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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4-07-10 15:41 来源: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立项情况、实施主体项目、资金及主要内容 

预算单位省医疗保障局本级的项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属于部门项目

主管部门为省医疗保障局

项目负责人为:蒋自卫

联系电话:66531830

项目概述如下: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省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能力建设,2023年国家局下达8318万元,2022年结转资金1589.63万元(根据预算一体化系统2023年可执行指标执行情况表显示),全年预算为9907.63万元,实际支出2688.08万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年度总体绩效目标:

目标1: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目标2: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做好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将真实世界数据用于医保决策;

目标3: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

目标4:保证信息系统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的可靠、高效、持续、安全运行;

目标5: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医疗救助机制,促进及时精准对接大病患者救助需求。提高医保智能监控效能,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对定点机构开展全覆盖监管,最终实现全省医保监管能力的全方位提升。

2.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对省内定点机构开展检查的家数≥24家;

(2)媒体报道次数≥60次;

(3)培训班次≥8个;

(4)维护运行的系统数量≥9个;

(5)系统开发数量≥3个;

(6)真实世界研究项目≥10个;

(7)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00万元;

(8)总体医疗救助审批时限缩短≥24小时;

(9)三医联动信用监管制度建设,定性指标,满足三医联动信用监管制度建设要求和人大法工委关于立法的需要,有效提升信用监管制度的实效性。

(10)线路租用成本≤550万元。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省医保局紧紧围绕服务自由贸易港建设,坚持改革和管理双轮驱动,提高医保管理精细化水平,统筹完善医保制度体系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保障人民健康和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出医保贡献。严格落实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专题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升党组科学决策水平,重大财务事项按《局党组工作规则》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经集体讨论决定。

(二)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2023年当年下达8318万元,2022年结转资金1589.63万元;全年预算为9907.63万元,100%足额到位,无自筹资金。

(三)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我局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全年执行数2688.08万元,资金执行率为27%。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贯彻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各项经费开支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内控制度,从预算批复到预算执行、收入及支出的管理均严格按照局机关《财务暂行规定》执行,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作用,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政府采购项目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贯彻执行,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工程结算等运行规范,手续齐全。定期公布资金支出情况,督促项目实施部门加快支出进度,不断提升资金绩效。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严格按照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先申请,后审批,再使用”的程序审批经费,预算发生调整的按程序报批。达到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限额的,严格按《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执行,未达到限额的,由本单位自行询价,至少三家比价择优选择供应商。项目完成后,按规定组织验收,并按合同条款支付款项。

(二)项目管理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支出进度,及时进行绩效运行监控,督促实施处室严格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与资金支付,已具备支付条件的大额项目抓紧报账支出,加快执行进度。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23年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以制度集成创新和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扎实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综合监管,大力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更优质的医疗保障,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一是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13期,有效提升全省医保系统干部的业务能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有效提升参保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二是完成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完成国家和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达到500个的目标,完成真实世界数据应用于医保决策11个课题招标并开展相应研究工作。三是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智能监控、省级飞检和专案检查等方式,严厉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四是2023年信息系统的各类业务应用均可靠、高效、持续、安全运行。五是继续推进省多层次医疗救助示范区建设,精准对接大病患者救助需求;2023年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2979家,处理848家。

2.绩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1)对省内定点机构开展检查的家数≥24家。根据《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琼医保〔2023〕33号)和《海南省医疗保障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省级飞行检查工作方案》,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省级飞行检查,选取24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8家),覆盖率100%。2023年1月,对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开展省级专案检查;2023年9月,对海南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开展省级专案检查。全年实际完成检查26家。

(2)媒体报道次数≥60次。通过新闻发布会、省内外主要电视和纸媒、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官方号等全方位宣传报道医保政策及医改成效,报道次数超过60次。

(3)培训班次≥8个。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3次,其中综合处5次,医药处2次,基金处2次,待遇处2次,信息办2次,全省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4)维护运行的系统数量≥9个。2023年,正常运行的系统数量为9个,分别是医保业务中台、应用支撑子系统、经办子系统、医保综合管控系统、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及接口服务、智慧决策子系统、公共服务子系统、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模块、系统软件等,均安全平稳运行。

(5)系统开发数量≥3个。2023年10月,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系统、药品“双通道”管理信息系统建成并上线试运行。多层次医疗救助一体化平台因受省发改委立项评审进度影响,未能在2023年开工建设。

(6)真实世界研究项目≥10个。加快推进真实世界数据医保应用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导原则制定工作,2023年共计11个课题已全部完成招标并开展相应研究工作。

(7)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00万元。截止2023年底,省级飞检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71万元。

(8)总体医疗救助审批时限缩短≥24小时。2023年8月,“海惠帮”平台上线运行,将多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时间由1个多月缩短至5个工作日即可推送至各部门。

(9)三医联动信用监管制度建设。我局已在2023年完成三医联动信用体系建设第一阶段立法研究。

(10)线路租用成本≤550万元。2023年线路租用费用56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1.系统开发数量指标值≥3个,实际完成值为2个,多层次医疗救助一体化平台未建成,该项目于2022年10月向省大数据申报建设,受省发改委立项评审进度影响,2024年2月25日省发改委才复函同意开展建设,故多层次医疗救助一体化平台未在2023年开工建设。

2.三医联动信用监管制度建设。我局已在2023年完成三医联动信用体系建设第一阶段立法研究,需待其他两个部门完成基本研究后,再联合开展第二阶段立法研究。截至目前三部门第二阶段立法研究已启动项目询价,计划在2024年5月份实施。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持续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广泛开展调研,听取各方意见,摸清业务处室资金需求,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有关要求,在收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后,及时配合省财政厅将资金分配到使用部门。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推动部署,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合理制定开支计划,加快支付进度。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积极推进绩效管理,坚持将绩效理念嵌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及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

2.存在的问题。预算执行率偏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际支付2688.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27%,执行率偏低。

3.有关建议。一是提高预算执行率,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根据保障任务,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合理制定开支计划,及时分解下达项目任务,定期通报支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工作评价。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好资金支出关口,坚持专款专用,严防超标准列支、无预算开支,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1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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