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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约束”变身“强支撑”!海南医保费用预付机制为医疗机构送上“资金及时雨”

时间:2025-06-18 11:51 来源:

为有效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垫支医疗费用压力,激励其更好地服务参保患者,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结算费用预付管理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核心是将对医疗机构的“强约束”有效转化为发展“强支撑”,在现行按月拨付预结款政策(即医疗机构按月申报医保费用,医保基金从申报次日按90%拨付)的基础上,进行政策“再升级”,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再多预付一个月的医保费用,为其发展注入“源头活水”。按照我省省属某大型三甲医院上年度月均住院统筹基金总额1.04亿元计算,该医疗机构根据此政策可多获得1.04亿元的预付金,用于当年度医疗机构的资金周转。

一、精准滴灌:严门槛+明时限,提高使用效能

预付机制高度重视资金安全与使用效能,设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和清晰的时间流程:

1.基金预付前提: 职工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12个月,居民医保基金≥6个月,且无当期赤字或预计赤字风险。

2.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需于每年1月上旬自愿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在每年1月15日前完成申请提交。(注:2025年度作为启动年,特规定医疗机构可于2025年7月31日前申请,经办机构将于第三季度结束前完成拨付,具体操作将另行通知)

3.核心申请条件(摘要):严格履行医保协议,住院费用正常结算满1年以上,连续12个月未被中止协议,且连续两年医保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上年度职工和居民累计月均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额应大于100万元(标准适时调整)。财务制度健全,经营正常,具备偿债能力,承诺两年内无财产被保全、未履行债务或被执行情形。积极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集采、国谈药落地、直接结算等重点任务,实现药品耗材“应扫尽扫”。积极配合基金监管检查,连续12个月无因欺诈骗保被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的情形。

二、高效闭环:核定+拨付+清算,全程动态管控

预付金管理采用“年初预拨、年终清算”模式:

1.核定额度: 经办机构审核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核定预付金额度。

2.申请与拨付资金: 市县经办机构汇总上报,省医保服务中心向省财政厅申请资金,资金到位后,经办机构于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将预付金拨付至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账户。(2025年特例:第三季度结束前拨付)。

3.清算返还: 定点医疗机构须在当年12月15日前将预付金全额返还至医保经办机构支出户。逾期未返还的,将从后续医保结算资金中抵扣或依法追回,并影响次年申请资格。

三、强化监管:建立防火墙,全链条守护“救命钱”

预付非“一付了之”。《通知》建立了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

1.单独管理: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单独设置台账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支出程序,严禁借出或挪作他用。。

2.动态回收: 对出现医保协议中止/解除、重大变故(如分立合并、注销、产权变更、丧失担保)、提供虚假材料、违反采购规定等情形的机构,将及时收回或停止拨付预付金。

3.司法兜底: 对因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造成损失,依法追究赔偿责任。无法收回的预付金,依法履行严格核销程序。

预付金机制的核心,是将管理思维转化为服务理念,把对医疗机构的“强约束”有效转化为“强支撑”,切实减轻合规优质医疗机构的运营压力,激发其规范运营、提升服务的内生动力。同时,严格申请条件和全流程监管,确保医保基金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最终实现医保基金高效安全使用、医疗机构良性发展、人民群众获得更优医疗服务的三方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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