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1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索引号:18839685/2021-00011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19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19日 时效性:

2021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部门(单位)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医疗保障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负责组织制定全省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五)负责组织制定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制定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八)制定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全省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省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人才医疗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推动职能转变。省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全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和“四级协同、分级诊疗”的医联体创新发展,推动医疗保障、保健和健康管理的有序衔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医联体创新发展,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是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本级,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508.6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6,508.6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包括本年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总计26,508.6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6,390.0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56.61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508.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9,044.47万元,主要是本年无转移性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1.99万元,占0.2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6,390.07万元,占99.5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6.61万元,占0.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1.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2.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26.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3.1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20,482.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482.21万元,主要是省财政部门安排信息化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3,326.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08.63万元,主要是省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政策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2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82万元,主要是增加人才开发资金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5.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1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0.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购房补贴预算减少。

三、关于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78.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3.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15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3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5.8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8%。根据省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出国经费,以及预计新冠疫情影响,出国计划将受到影响,因此本年暂无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2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8%。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车保有量4辆,计划购置1辆;公务接待费4.37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7%。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受疫情影响,预计国家局检查督查次数及规模比上年度有一定降低,相应减少接待费预算。预计2021年公务接待6批,共计130人。

(二)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六、关于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508.6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6,508.67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入预算26,508.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079.94万元,占53.11%;经费拨款收入12428.74万元,占46.89%。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4,964.539万元,原因是本年无转移性支出预算。

八、关于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支出预算26,508.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14万元,占3.31%;项目支出25,630.54万元,占96.69%。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4,964.539万元,主要是减少转移性支出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95.90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8.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本级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海南省医疗保障局1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26,063.33万元,包括省财政补助市县项目预算113,634.6万元,省本级预算12,428.74万元。重点项目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为转移性项目,绩效目标为“使全省参保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明显缓解参保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为转移性项目,绩效目标为“对我省常住户口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特困家庭的重病人员及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特殊困难对象在大病住院、门诊治疗、参保参合等方面进行救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为“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RG试点工作;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人才开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为“为全职在琼工作的拔尖人才购买健康商业保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省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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