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8839685/2020-00040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省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02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2日 时效性: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3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9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0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3
第一部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医疗保障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医疗保障改革,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负责组织制定全省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全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五)负责组织制定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六)组织制定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七)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八)制定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全省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省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建立与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相适应的人才医疗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推动职能转变。省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全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和“四级协同、分级诊疗”的医联体创新发展,推动医疗保障、保健和健康管理的有序衔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医联体创新发展,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是海南省医疗保障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1)。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1)。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见正文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见正文附件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1)。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批复表(见正文附件1)。
第三部分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175.3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16.64万元,增长640%。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年初结转结余114.61万元,主要是开办费结转,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4.6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2018年底新组建没有上年结余。年末结转结余53.0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较2018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61.54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6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0.75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2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03万元,占54.53%;项目支出510.25万元,占45.4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175.36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16.63万元,增长640%。主要原因是2018年仅有开办费预算,2019年为年度部门预算。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14.61万元为开办费,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4.61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医疗保障局2018年底成立没有上年结余。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53.07万元,为按规定结转下年使用的项目支出经费,较2018年度年末决算数减少61.54万元,下降53.7%,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8%。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78.16万元,增长2443%,主要原因是在2018年底下达开办费预算,来不及开支仅支出极少一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2.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支出37.5万元,占3.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39万元,占14.20%;卫生健康支出887.71万元,占79.10%;住房保障(类)支出37.68万元,占3.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69.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22.2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未包含在我局支出决算数据中。其中: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9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管理,提高培训效率,减少培训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的开办费在2019年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4.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人员办理申缴保险需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办理,导致社保未在2019年全部缴交。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0.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2.51万元,支出决算为50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新增,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51.7万元,支出决算为8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信息化工作进度及实际情况,部分资金未在2019年支付。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45.6万元,支出决算为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金审计项目在公开招标阶段,2019年未能付款。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8.19万元,支出决算为3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新增,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2019年初预算卫生健康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103,900万元,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救助项目资金,通过政府财政部门间转移性支出,未列入我局部门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9.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5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5万元,支出决算为31.36万元,完成预算的70.5%。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9.77万元,占63.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84万元,占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75万元,占11.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77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因公出国(境)4人次。开支内容:主要用于参加国家局赴澳大利亚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和标准培训团1人,以及赴德国健康管理综合业务交流团3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4.23万元,下降)17.60%。主要原因是年度出国计划安排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8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8.16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新增电动能源车,节约了汽油等支出。
(注:在机构改革期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审批调拨我局公务车4辆,其中1辆车已完成登记,即保有量1辆。另外3辆划拨手续在2019年未全部完成,资产未登记在2019年,当中1辆为电动能源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减少0.75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得到有效控制。
国内接待费支出3.7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接待6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局来琼指导及外省相关单位调研考察等。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05,069.8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我局成立了评价小组,严格按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进行自评打分,规范撰写评价报告,并按规定完成对外公开。
我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5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需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都按要求开展了评价,各项经费用途均为保障职责履行,项目质量达标率等指标情况完成较好,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基础数据信息真实。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8.2分。项目实现了年初的年度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合理运用于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支付中,参保人报销受益水平增加,减轻了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住院门坎费降低,贫困人员报销更多政策保障,有效缓解居民看病贵和因病致贫问题,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成效显著。《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省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152.91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8.51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06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0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0平方米,轿车1辆,为应急保障用车。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及年末在建工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一、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开发、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九、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项)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
二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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